网络直播打赏行为规范即将出台,将限制高额打赏等三类行为
10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直播电商与短视频发展年会上获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将在年内针对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出台指导规范,预计最快12月出台。除此之外,协会还将推出网络主播的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对非电商类主播进行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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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秘书长瞿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所谓激情打赏就是一定时间内的不断打赏,对于这类行为平台应当在产品策略上进行调整,给用户设置冷静期。“比如你的打赏频次和金额超过设定的阈值,平台就会进行提示,建议用户冷静一下。”
瞿涛说,对高额打赏的管理方面,会要求平台对单笔打赏的高值进行限制。未成年人打赏限制则是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尽量减少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
随着网络直播和打赏文化的兴起,“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0万彩礼”“孙女玩手机游戏花光奶奶救命钱”等新闻屡见报端,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
今年上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八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
在整治过程中,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发现,有的直播平台任由主播穿着暴露、言语粗俗、行为恶劣,通过“送福利”、低俗表演、下流动作等方式吸引用户进行高额打赏,甚至诱导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所涉及的举报案例居高不下。
“政府来指导、协会来落实,平台来参与,我们希望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来形成行业的规范。从法律上来讲,消费者与主播之间是一种服务关系,打赏多少是没法通过政府条文强加限制的,但是可以通过行业自律形成规范,这样就可以极大地减少社会争议。”
瞿涛认为,当行业里的头部企业都在遵守相同的规范进行自我约束的时候,自然也会形成一种淘汰机制,不遵守规范的企业就会被市场所淘汰。
另外,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还将发布主播分类分级管理规范,主要涉及非电商类的网络主播。
“我们现在分了若干个类、娱乐、户外、教育、体育、政务等等,还有小的细分类别。”瞿涛说,“分类的目的是逐步引导主播往高价值的内容转型。从政府的监管上讲,也在倡导在泛娱乐之外,开展更多丰富内涵、有价值的直播活动,比如旅游、文化、传统、艺术等。”
瞿涛还表示,在对主播进行分类之后,还将进行主播的分级。具体来说,就是把主播的账号分为若干个等级,优秀的主播要给予流量等各方面资源的倾斜,对于不断降级的主播要予以限流、限制打赏的措施,再进一步就是列入行业的灰名单以及黑名单之中。
(作者:包雨朦 编辑:曹金良)
新闻标题:网络直播打赏行为规范即将出台,将限制高额打赏等三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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