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query原理,jquery技术介绍

jQuery 是如何判断HTML页面加载完毕的?它的原理是什么?

jquery是一个轻量级的JS框架,这点相信大部分人都听过,而jquery之所以有这样一个称呼,就是因为它悄悄披了一件外衣,将自己给隐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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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截取自jquery源码片段(function( window, undefined ) {   /*    源码内容    */})( window );

上面这一小段代码来自于1.9.0当中jquery的源码,它是一个无污染的JS插件的标准写法,专业名词叫闭包。可以把它简单的看做是一个函数,与普通函数不同的是,这个函数没有名字,而且会立即执行,就像下面这样,会直接弹出字符串。

(function( window, undefined ) {

alert("Hello World!");

})( window );

可以看出来这样写的直接效果,就相当于我们直接弹出一个字符串。但是不同的是,我们将里面的变量变成了局域变量,这不仅可以提高运行速度,更重要的是我们在引用jquery的JS文件时,不会因为jquery当中的变量太多,而与其它的JS框架的变量命名产生冲突。对于这一点,我们拿以下这一小段代码来说明。

var temp = "Hello World!";

(function( window, undefined ) {       var temp = "ByeBye World!";

})( window );

alert(temp);

这段代码的运行结果是Hello而不是ByeBye,也就是说闭包中的变量声明没有污染到外面的全局变量,倘若我们去掉闭包,则最终的结果会是ByeBye,就像下面这样。

var temp = "Hello World!";//    (function( window, undefined ) {

var temp = "ByeBye World!";//    })( window );

alert(temp);

由此就可以看出来,jquery的外衣就是这一层闭包,它是很重要的一个内容,是编写JS框架必须知道的知识,它可以帮助我们隐藏我们的临时变量,降低污染。

jquery拖动层的工作原理

主要分三个部分,注册Handler的Click事件

Click事件引发是开始拖动,此时注册Document的MouseMove事件,Move的时候修改对象的位置

松开或者ESC的时候取消移动,注销Document的Move事件

基本上所有的DragDrop都是这么实现的

jquery原理是什么?如何自己写一个jquery选择器

jQuery选择器的实现原理很简单,就是调用getElementsByName然后遍历getAttribute,当然还有getElementsByTagName、getElementsById、querySelectorAll等等,jQuery一共有9种选择器。

自己做的话,实现主要的选择器,大致代码也就一百多行吧。百度搜“实现 jQuery 选择器”有很多可以参考的代码。

jQuery选择器的工作原理和优化分析

每次申明一个jQuery对象的时候,返回的是jQuery.prototype.init

对象,很多人就会不明白,init明明是jQuery.fn的方法啊,实际上这里不是方法,而是init的构造函数,因为js的prototype对象可

以实现继承,加上js的对象只是引用不会是拷贝,new

jQuery,new

jQuery.fn和new

jQuery.fn.init的子对象是一样的,只是有没有执行到init的不同,这里就不讲原因了,等下一篇再讲为什么会是这样。

当我们使用选择器的时候$(selector,content),就会执行

init(selectot,content),我们看看inti中是怎样执行的: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if

(

typeof

selector

==

"string"

)

{

//正则匹配,看是不是HTML代码或者是#id

var

match

=

quickExpr.exec(

selector

);

//没有作为待查找的

DOM

元素集、文档或

jQuery

对象。

//selector是#id的形式

if

(

match

(match[1]

||

!context)

)

{

//

HANDLE:

$(html)

-

$(array)

//HTML代码,调用clean补全HTML代码

if

(

match[1]

){

selector

=

jQuery.clean(

[

match[1]

],

context

);

}

//

是:

$("#id")

else

{

//判断id的Dom是不是加载完成

var

elem

=

document.getElementById(

match[3]

);

if

(

elem

){

if

(

elem.id

!=

match[3]

)

return

jQuery().find(

selector

);

return

jQuery(

elem

);//执行完毕return

}

selector

=

[];

}

//非id的形式.在context中或者是全文查找

}

else{

return

jQuery(

context

).find(

selector

);

}

}

这里就说明只有选择器写成$(‘#id')的时候最快,相当于执行了一次

getElementById,后边的程序就不用再执行了。当然往往我们需要的选择器并不是这么简单,比如我们需要id下的CSS为className,

有这样的写法$(‘#id.className')和$(‘#id').find(‘.className');这两种写法的执行结果都是一样的,比

如div

id=”id”span

class=”className”/span/div,返回的肯定都是span

class=”className”/span,但是执行的效率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分析一下上边的代码,如果不是$(‘#id')这样的简单选择器的话,都会执行find函

数,那我们再看看find到底是做用的: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find:

function(

selector

)

{

//在当前的对象中查找

var

elems

=

jQuery.map(this,

function(elem){

return

jQuery.find(

selector,

elem

);

});

//下边的代码可以忽略,只是做一些处理

//这里应用了js的正则对象的静态方法test

//indexOf("..")需要了解一下xpath的语法,就是判断selector中包含父节点的写法

//本意就是过滤数组的重复元素

return

this.pushStack(

/[^+]

[^+]/.test(

selector

)

||

selector.indexOf("..")

-1

?

jQuery.unique(

elems

)

:

elems

);

}

如果这样写$(‘#id

.className'),就会执行到扩展的find(‘#id

.className',document),因为当前的this是document的jQuery数组,那我们在看看扩展的find他的实现,代码比较

多,就不列出来,总之就是从第二个参数传递进行的dom第一个子节点开始找,遇见#比对id,遇见.比对ClassName,还有:+-等处理。

那我们要优化,是不是就要想办法让第二个参数context的范围最小,那样遍历是不是就很少了?

如果我们这样写$(‘#id').find(‘.className'),那程序只这样执行

的,第一次init的时候执行一步getElementById,就return了,接着执行

find(‘.className',divDocument),divDocument就是我们第一次选择的是div标签,如果document下有很

多dom对象的时候,这次只遍历divDocument是不是少了很多次,而且在第一次选择id的速度也要比遍历快的多。

现在大家应该是明白了吧。就是说第一层选择最好是ID,而是简单选择器,目的就是定义范围,

提高速度,这次就说这些,选择写法的优化,其他的优化,下次再说。


文章题目:jquery原理,jquery技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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