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难以摆脱的“大数据困扰”

扫码点餐,个人信息被“授权”;点个外卖,发现被“杀熟”;打开APP,个性化广告关不掉……在大数据时代,公民的个人信息还是隐私吗?记者调查发现,包括扫码点餐,授权个人信息后才能阅读文章、享受服务的程序,其实都是商家、公众号引流的手段。通过一个小程序,商家就能收到用户微信昵称、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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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数据处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为由,拒绝向其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者服务。

“前两周,在一家超市折腾了十多分钟,工作人员说通过扫码购买能够优惠20元,而且不用担心个人信息收集和泄露的问题,我操作了四五步,最后还是要授权个人信息,最终还是没有成功付款。”平日里,市民李先生对扫码点餐、支付甚至阅读文章时要授权个人信息这件事非常反感。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超市收银台排队买单时,一位工作人员不断地推销使用小程序购物和付款,并告诉他“不需要填什么个人信息”。在工作人员强调了几次可以省20元后,李先生心动了。工作人员让他拿起手机扫码操作。“操作并不方便,扫码后还点了好几步,最后还是得授权个人信息。”

部分超市使用一元硬币才能使用购物车,没带硬币的市民只能通过兑币机器兑换,也得授权个人信息。对这点,李先生也不赞成。

“只要是要求授权个人信息才能看到的文章、服务、线上投票,我都是拒绝的,就算是老板让帮忙投票的链接,我也不同意。”市民小王说,个人信息保护比阅读一篇没有多少营养的“鸡汤文”要重要多了,“一些人在群里要求大家投票的,如果是要授权个人信息,大家还是要慎重一点,该拒绝就拒绝。”

大数据“杀熟”

《条例》规定,对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想给朋友的孩子买一套积木,我和老公在同一个购物网站上查出来的价格居然不一样。我作为平台的VIP客户,价格要330多元,而我老公只要320多元。他日常基本不用这个平台。”市民林女士说,自己一直以为购买了VIP会员一定就能享受比普通用户更多的优惠,没想到反而被“杀熟”。

从此以后,林女士在网上购物前总会先让老公也查一查价格,发现价格基本上都是不一样的,有时候VIP看到的原价更高,但打折后会比普通会员便宜一些,但更多时候,她觉得所谓的VIP优惠并不明显,甚至还会更贵一些。

点外卖时,不少市民同样遇到不同的价格。“打开两个外卖APP,发现同一家餐厅的配送费和价格不同,更常用的那个价格反而更贵。”市民李女士说。

李女士打开两家外卖平台,添加了同一家奶茶店的同一款奶茶进购物车,订单显示,不常用平台的价格为15元/杯,常用平台的价格为15.5元/杯,需使用VIP会员优惠券后才会便宜一些。

个人信息收集任性

《条例》确立以“告知—同意”为前提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数据处理者应当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

在餐厅里,有纸质菜单点餐时,市民蔡女士就一定不会扫码点餐。因为“授权”让她觉得个人信息不太安全。并且每次扫码点餐后,她就会不断收到餐厅推送的广告。

“有时候一天能收10条,甚至更多。”蔡女士认为,自己的信息已经被商家掌握了,收不到微信推送,也可能会收到短信广告。

“会不会有不良商家把收集到的信息卖出去呢?从来没有一家餐厅告诉我可以删除授权的个人信息,我帮助餐厅压缩了人工成本和完成了广告营销,但他们可以保障我的信息安全吗?”蔡女士质疑。

“在网上下单寄快递也需要很详细的个人信息,我可以理解快递业实名制的规定,但是这几年曝光过部分快递公司售卖个人信息的新闻也让人心惊。我向快递提供了详细的信息,他们对信息的收集和保管有没有相关部门来监管呢?快递到达后,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们删除我的个人信息呢?”市民林先生同样不希望商家保留自己的个人信息。

强制个性化广告推荐

《条例》规定,自然人有权拒绝对其进行的用户画像或者基本用户画像推荐个性化产品或者服务,数据处理者应当以易获取的方式向其提供拒绝的有效途径。

“不管是微博还是微信朋友圈,每天都会刷到好几条广告,不仅关不掉,有些广告还是弹出式的,经常‘手滑’误点,跳转到购物网站或者网贷平台的小程序去了。还有不少APP打开时是有广告的,虽然有些设置了关闭按钮,不过还是很麻烦。”市民王小姐说,她每天起码有一到两次的“手滑”,还得看朋友圈里关不掉的广告。

更让她没有安全感的是,社交APP上推送的广告,不少与她搜索、关注或者和朋友们聊过的话题及内容有关。“前段时间在闺蜜群里,两个闺蜜截图说总是收到奢侈品广告,我说自己很少收到这类广告,隔天开始就陆陆续续被推送了好几条。”

“看个小说,全是广告,看几段就能刷过一则广告来,非常影响阅读。”市民李小姐喜欢看小说,但在网上搜出的电子书里有不少广告,她常常因为广告太多而失去继续阅读的耐心。

弹出式的个性化广告则更令市民烦恼。“想关掉的时候,总是没点准关闭键,直接跳转进广告页面了,虽然‘手滑’也不花钱,但一开一退也是麻烦事。”市民林小姐在使用一款育儿类APP时,总是被弹出式广告不好点中的关闭键引进了购物网站里。

还有些广告充满了“迷惑性”。“广告页面上有个大大的关闭键,看到就直接点了,反而跳转链接了,原来是个‘假关闭’,是广告文案里的一部分。真的关闭键小小的,隐藏在角落里,一心急就容易点错。”林小姐说。

【调查】

商家收集信息可引流 少有消费者会较真

业内人士表示,包括扫码点餐,授权个人信息后才能阅读文章、享受服务的程序,其实都是商家、公众号引流的手段。

记者了解到,一个便宜的点餐小程序只需500元左右,就能为餐厅解决压缩人力成本和推送广告信息的“两件大事”,而贵一些的小程序价格也不过几千元,每年的维护费用也只在千元左右。购买了小程序后,商家就能收到用户微信昵称、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

一位从事APP开发工作的市民告诉记者,并非不提供个人信息就无法设计点餐程序,之所以收集个人信息,只是商家有这样的需求。

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强制扫码点餐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消费者权利保护,消费者有权在点餐结束后要求商家删除小程序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基本没有市民会要求商家删除个人信息,甚至不知道信息是可以删除的。

“从来没有想过这些信息是可以删除的,而且商家是否愿意呢?如果不愿意,该怎么办?删掉后,能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恢复呢?在监管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有时候没法太较真。”蔡女士说。

近6成APP里有广告 个性化广告没法关

今年1月份,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上海市消保委通过对600款APP广告行为分析后发现,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广告没有“关闭键”。此外,在APP个性化广告中,仅14%有关闭入口。

记者尝试关闭了微信中的个性化广告推荐。根据网友提供的操作指南,记者找到了设置中的隐私保护指引,又经过5个步骤后,终于找到了“个性化广告推荐”的开关键,点击关闭后,跳出一条弹窗显示“关闭后,您仍会看到广告,但相关性会降低。”确认关闭后,又显示了关闭时限,关闭的时限为半年,半年后自动开启。

一位从事相关行业的市民告诉记者,在手机APP上投放广告,收费是按照流量收的,比如每千人5元起,不同APP的投放价格不同,贵的每千人几十元,或者每1个人点击就支付1元广告费。

据悉,工信部对此进行了集中整治,2021年第二季度,开屏弹窗信息用户投诉举报数量环比下降50%,误导用户点击跳转第三方页面问题同比下降80%。

【部门】

严惩大数据“杀熟”

扫码点餐无需提供手机号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了对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将严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也就是我们日常中所说的“杀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今年3月,中消协针对餐厅扫码点餐发文表示,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到餐厅就餐,并无必要提供手机号、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

另外,《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律师】

个人数据维权艰难

《条例》首次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树玲认为,《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作为数据领域的地方性立法,内容涵盖了个人数据、公共数据、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安全等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国内其他城市也有重要借鉴意义。

“《条例》一共有六大亮点,包括对未成年人个人数据保护、个人数据维权难、‘杀熟’等大众非常关心的方面进行了明确。”孙树玲说。

孙树玲表示,《条例》首次明确数据领域相关用语的含义,包括数据、个人数据、敏感个人数据、生物识别数据、公共数据、数据处理、匿名化、用户画像、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这九个用语;率先明确了自然人对个人数据享有人格权益及民事主体对其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享有财产权益。

此外,考虑到未成年人缺乏基本的辨识认知能力,《条例》强化了对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数据的保护。同时,对公共数据做了细致的规定,为建立和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奠定了立法基础。考虑到数据侵权的特殊性和个人面临的数据维权艰难现状,《条例》首次建立数据领域公益诉讼制度。另外,《条例》明确了将严惩大数据“杀熟”行为,最高可罚5000万元。


新闻标题:那些难以摆脱的“大数据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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